條款及細則

  1. 有關比賽的重要事項:
    1. 比賽為模擬投資比賽,不涉及任何交易所買賣基金(ETF)或股票的實際買賣。
    2. 比賽目的僅為教學用途,並不構成任何ETF或股票的推銷、推廣或認可。比賽也不構成任何邀請收購、出售或認購ETF、股票或其他證券。
    3. 如比賽及大抽獎於任何司法管轄地區構成非法行為的話,有關比賽及大抽獎的登記及其他所有資訊,並不對該地區的參賽者構成任何邀約參加。
    4. 如對你能否參與此比賽有任何疑問,請徵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2. 每名參加者只可登記一次,學生參賽者只可參加公開組或大專學生組其中一個組別,否則將被取消資格。
  3. 公開組得獎者及晉身大專學生組決賽的參賽者將獲電郵及電話通知,大專學生組決賽參賽者必須在2個工作天內確認親身出席及參與決賽。
  4. 大專學生組決賽參賽者如未能在2個工作天內回覆或未能親身參與決賽,將被取消資格。下一位於大專學生組初賽總投資回報最高的參賽者將繼而獲邀參與決賽。大專學生組決賽參賽者須於決賽出示學生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實身份。
  5. 得獎者於領獎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實身份。得獎者或其授權人士須於指定期限內帶同通知書及身份證明文件親身領取獎品,否則其獎品將被取消。
  6. 參賽者的成績以經濟通有限公司(「主辦機構」)的伺服器及其網站etnet.com.hk所顯示及提供予參賽者的資料及時間作準。主辦機構不會承擔任何有關通訊工具的中斷或傳送故障、資料傳送延誤,或其他不能控制之技術問題的責任。
  7. 參賽者如以任何非法或不實行為參與比賽,將被取消資格,主辦機構有最終決定權。
  8. 所有獎品不得退換、轉讓或兌換現金。主辦機構有權以其他價值相近的獎品代替原定獎品,毋須另行通知(大抽獎除外)。
  9. 主辦機構不會就現金以外的獎品提供任何保養維修或承擔任何有關的責任。一切有關獎品功能或其他的爭議,得獎者應直接與供應商解決。
  10. 大專學生組最佳匯報獎及最佳投資組合獎得獎者須直接與華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商討實習的詳情及安排,主辦機構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不會負責有關安排。
  11. 主辦機構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有權使用所有組別得獎者的姓名、相片及大專學生組決賽參賽者的匯報材料作宣傳及推廣用途。
  12. 主辦機構保留不時更改比賽規則、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毋須另行通知(大抽獎除外)。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有最終決定權。
  13. 違反上述條款及細則或比賽規則的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主辦機構有最終決定權。
  14. 如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不相符或抵觸之處,須以英文版本為準。
  15. 參賽者提供的個人資料,將被用作處理有關參加是次比賽及以上第11項所述的宣傳及推廣之用。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參賽者有權接觸、更改主辦機構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所儲存的個人資料,及獲取其副本。
  16. 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並沒有參與此比賽的主辦,亦不會就比賽的主辦或參與承擔任何有關的責任。如有任何查詢,歡迎以電郵 info@etnet.com.hk 聯絡主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