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築香港─我最愛的‧香港百年建築」公眾選舉已於2015年2月6日結束,投票結果將於2015年3月20日於展覽開幕典禮上公佈,並上載於以下網站 :
經濟通網站 www.etnet.com.hk
十築香港網頁 http://10mostlikedarchitecture.hk
香港建築中心網站 http://www.archicentre.hk
請你繼續參與支持「你和香港建築的故事相片文章徵集」活動

活動簡介

「十築香港─我最愛的‧香港百年建築」由香港建築中心主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贊助。本活動邀請全港市民從一百項入圍的建築中,選出十項他們最愛的香港建築。除了公眾投票外,亦會舉辦講座、導賞團、教育及青年論壇及展覽等,提升公眾對身處的建築環境的關注,從而認識自己的城市。

於1月31號零時投票眾多,導致機件故障,投票日期將延至2月6日晚11時59分。
由此對讀者引起之不便,特此致歉;並再次謝謝各位支持香港十築選舉的讀者。

投選您最喜愛的十個香港建築

「十築香港─我最愛的‧香港百年建築」公眾選舉條款及細則

  1. 香港建築中心旨在透過「十築香港─我最愛的‧香港百年建築」公眾選舉,提升公眾對身處的建築環境的關注,從而深入認識香港,增加公眾對這個城市的歸屬感。
  2. 本網站作「十築香港─我最愛的‧香港百年建築」公眾選舉之用。任何公眾透過本網站表達的意見或觀點,並不代表香港建築中心、香港經濟日報集團,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對有關意見或觀點,上述機構概不負責。
  3. 投票期由2015年1月1日(香港時間:上午0時01分)至2015年2月6日(晚上11時59分止)。
  4. 參加者必須年滿11歲,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否則香港建築中心及經濟通有限公司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5. 每人只能投票一次;如有重複票,該投票者的所有投票均會作廢。
  6. 「十築香港─我最愛的‧香港百年建築選舉2015」公眾選舉時間以經濟通伺服器的時間作準; 任何因(但不限於)網絡等技術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投票的時間有延遲、投票有所遺失、錯誤或無法辨識等情況,經濟通有限公司及香港建築中心概不負責。
  7. 參加者須保證所提供的所有登記資料均絕對真實、準確及完整。
  8. 香港建築中心乃本選舉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的擁有人,參加者需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及聯絡電話作投票之用,收集電郵地址及聯絡電話只作核實身份之用,並不會向其他第三者披露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參加者的個人資料會經由經濟通有限公司收集及處理(「資料處理者」)。香港建築中心及資料處理者概不會使用任何透過本選舉已收集的個人資料發放任何推廣訊息及其他資訊,任何個人資料查閱要求應向香港建築中心提出。而大會將於投票結果公佈後三個月內銷毀任何有關個人資料的記錄。
  9. 所有獎項將受條款約束,不可轉換或兌換現金。經濟通有限公司及香港建築中心不會承擔與此等禮品有關之任何法律責任。一切有關此等禮品之爭議,均應由得獎者與有關之供應商自行解決。
  10. 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此活動之籌委會成員及香港建築中心員工及家屬不可參與「十築香港─我最愛的‧香港百年建築」公眾選舉,以示公允。
  11. 當您參與「十築香港─我最愛的 ‧ 香港百年建築」公眾選舉,即視為您已閱讀並同意「十築香港─我最愛的 ‧ 香港百年建築選舉」公眾選舉之相關條款及細則。
  12.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建築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
  13.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之間有所衝突,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14. 如有任何查詢,可電郵至 my10mostliked@archicentre.hk
  15.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僅為本項目提供資助,除此之外並無參與項目。在本刊物/活動內(或由項目小組成員)表達的任何意見、研究成果、結論或建議,均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創意香港、創意智優計劃秘書處或創意智優計劃審核委員會的觀點。